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抱养孩子条件有哪些 抱养孤儿要满足什么条件

抱养孩子条件有哪些 抱养孤儿要满足什么条件一、抱养孩子条件有哪些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岁;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二、办理抱养证所需资料办理抱养证所需资料一般有以下几种:1、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胡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状况证明;其中收养人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并附警号;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三人合照一张,单人照片各一张。三、办理抱养孩子的程序是怎样的?收养登记按下列办理抱养孩子的程序办理:(1)申请。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3)登记。经审查,凡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抱养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收养,此时不管是抱养人还是被抱养人都是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国家规定办理抱养手续,否则的话抱养关系就是不合法的。至于抱养孩子条件,我们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针纺织品购销分合同及台帐明细表
      针纺织品购销分合同  ┌──────┬───┐  │目录顺序号 │   │    └──────┴───┘                 ......


·非法集资报案和立案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法和民事法在运用的时候,都需要满足国家的规定以后,才会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针对非法集资也是如此。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有时候令您防不胜......


·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由哪里批捕?
      一、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由哪里批捕?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下,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批捕。罪犯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前所没有发现的罪行,我国刑事诉......


·劳动者怎么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怎么签劳动合同(一)签订劳动合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1、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成功......


·对于房屋遗嘱需要公证不?
      对于房屋遗嘱需要公证不?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很重要,公证可以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的遗......


·年最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


·法律对于打架轻伤害怎么判刑
      吵吵闹闹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事,但是有些人却因为一些矛盾,二话不说就使用暴力进行解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架行为。打架中如果有一方受伤了,那打人......


·一、北京回迁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一、北京回迁房买卖政策是什么?1、北京目前可以进行合法买卖的住房主要是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新建商品房只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可进行正常的产......


·你在进行房屋租赁的过程中,是否遇到过一些纠纷呢?
      你在进行房屋租赁的过程中,是否遇到过一些纠纷呢?我们将这些纠纷统称为房屋租赁纠纷。对于当事人来讲,在遇到纠纷之后,肯定就是想办法解决,那么他......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


·对于集体股东分红什么意思?
      对于集体股东分红什么意思?一、对于集体股东分红什么意思?集体股东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分红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