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公司法有关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有关担保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是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的,即允许公司“自由”提供担保。1、章程有规定的情况公司担保可以认为属于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内容,一般而言,公司章程会规定担保计划需要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得以实施。若公司没有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就对外签订了担保合同,或者担保的总额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此合同的效力就存在疑问。这种情况下对公司担保进行限制的,从形式上看是公司法关于章程和公司担保的规定,但是从实质上看,是公司的章程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限制。公司是为了实现约定的特定目的(营利)而以法律行为设立的私法上的人的联合体,公司章程是这一联合体中人的意志的体现,是约定而成的,本质上是“意思自治”的反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认定担保合同无效,必定影响到主合同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利益,则实质上是将这一“联合体”(公司)中的人的意志强加于主合同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让公司章程制定者之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主合同的债权人)产生约束力,而合同产生的债权是相对权,不应该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债权人没有过错,对担保的合理期待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外签订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2、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对公司担保的问题作出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则应该运用关于代理的规定。如果公司法定代理人没有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就代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可以认定担保合同效力待定:事后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可以追认合同为有效;如果事后没能通过决议,则似乎可以简单地认定对外担保合同无效。二、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风险1、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使得公司可能在被担保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承认连带债务人,因此,务必在进行担保时对被担保人的还债能力与信用等级做好评估。2、决策层面的风险,公司带外作担保,这对公司本身以及股东的利益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在公司试图对外担保时,一定要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从而避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同时也需要注意: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但要由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法律特别规定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不得对此作出相反的规定。未经股东会作出的关于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决议,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无效。新公司法的态度是并不绝对的禁止公司对外担保了,可是因为公司担保是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的,这一后果会影响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对外担保的具体操作细则首先遵从于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当中最好是对公司担保的总额也有着一定的限制,否则,公司对外担保合同也是存在着很大风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解决医疗纠纷时医院应采取什么措施?
      解决医疗纠纷时医院应采取什么措施?在医疗界频繁发生的患者家属索要赔偿事件让医疗人员和处理机构大费周章,发生原因医患双方都可能有责任,部分原因......


·待岗要待多久解除合同
      待岗后,用人单位不能以待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


·有工资纠纷诉讼时效存在吗?
      有工资纠纷诉讼时效存在吗?一、有工资纠纷诉讼时效存在吗?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出租人起诉承租人解除合同赔偿吗?
      出租人起诉承租人解除合同赔偿吗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


·工程设计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工程设计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建筑工程施工队拿到的工程都是由工程师设计好了才开始工程的建设的,而对工程的要求就需要和工程师做好说明,双方并签订好......


·一、协议离婚比诉讼离婚好吗,都?
      一、协议离婚比诉讼离婚好吗,都有哪些好处1.省时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到场且手续齐全(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各两张两寸的照片、离婚协议书)的话......


·在国庆放假加班工资计算
      国庆放假加班工资计算国庆节放假,由法定节假日和调休日组成,加班工资计算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商标被抢注后是否可以申请撤销抢注商标?
      一、商标被抢注后是否可以申请撤销抢注商标?商标被抢注后,只有在对方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撤销抢注商标的。(一)对未获准注册......


·电信诈骗逮捕十一个月为什么沒判
      一、电信诈骗逮捕十一个月为什么沒判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嫌疑人可以先进行办理取保候审。二、电信诈骗逮捕到法院了多久才能审理完毕人民法院审......


·非法集资怎样认定 如何认定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怎样认定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


·诉讼时效中断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后的计算方式是什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