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注册资本变更公示是必不可少的流程吗


  一、注册资本变更公示是必不可少的流程吗?
  
  
  公示并不是注册资本变更时必不可少的流程,减少注册资本时需要公示。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2、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工商需要: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股东身份证原件、登记备案表、章程修订案、股东会决议(一人公司是股东决定)、指定代表委托书 (受托方写公司 下面盖章 法人签字 )变更后去税务局(国、地)变更。
  
  
  二、变更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在公司经营的过程当中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如果出现了注册资本的减少,说明公司的经营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困境,减少注册资本进行公示也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而且,原注册资本不到位的也不能请求减少注册资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无故辞退员工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无故辞退员工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无故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过户费都是买方付吗
      一般由买方付。房屋过户费是指营业税,个税,契税。可以双方商议,一般由买方出。国家规定各付各税,买卖双方都有的。但通常现在卖房的都要求买家承担......


·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补偿?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合同的支付赔偿金。用工满......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时候,此时最好将约定的内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时候,此时最好将约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签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不过提醒各位的是,签房屋租赁协议......


·拘役缓刑是否有案底 拘役一般多长时间
      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来讲,其实有很大可能会同时适用缓刑,而一旦可以适用缓刑的话,那对罪犯而言就是很有利的事情,至少暂时不用执行刑罚。而如果经受......


·交强险住院赔偿最多多少钱?
      交强险住院赔偿最多多少钱?很多人都知道在我国,购买了新车之后是需要购买交强险的,您不要小看交强险的作用,交强险是可以在发生的事故的时候起很......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


·法律规定检察院不批捕会通知吗?
      一、法律规定检察院不批捕会通知吗?不予批捕会通知到公安机关。逮捕,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逮捕并不代表撤案。对于罪行轻的、患病的......


·物权法遗失物加工有何规定?
      物权法遗失物加工有何规定?当我们在外面粗心大意丢下自己的东西后被别人捡走时,这样东西就被称作遗失物了,如果这个遗失物是个比较贵重的物品的话,......


·一、驾驶员发生了醉驾交多少罚款?
      一、驾驶员发生了醉驾交多少罚款?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提出可以吗?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提出可以吗?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