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有多久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有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间,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事实婚姻离婚怎么办理(1)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无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将按事实婚姻处理。此种情况下的事实婚姻离婚,一般而言法院会先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法院将确认其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将判决准予离婚。(2)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会让当事人去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的男女双方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也就没有离婚这一说,所以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就可以。我国对于事实婚姻是以1994年2月1日为分水岭的。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而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婚姻法第36条至第42条的有关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人身损害赔偿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说明
      人身损害赔偿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说明,被抚养人的年龄男性和女士是不一样的,男性是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以上。女性是未满18周岁和55周岁以上。75......


·一、哺乳女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一、哺乳女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有哪些1、女职工哺乳期内的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


·校车超载事件2023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载事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虽然我国在过去一段时间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逐渐为各大学校添置了校车,以解决未成年人上下学的安全问题。但是在实际的......


·注册资本的印花税是哪项税目?
      注册资本的印花税是哪项税目注册资本印花税属于营业账簿中的生产、经营用账册这项税目。印花税的税目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


·偷税漏税最高可判刑多少年徒刑
      偷税漏税最高可判刑多少年徒刑逃税数额在千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


·性侵未成年怎么判刑
      性侵未成年怎么判刑?一、性侵未成年怎么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性侵未成年人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如果是奸淫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依据犯罪情节......


·银行债权债务转让有哪些法律依据?
      银行作为一个金融机构他的金融范围很广阔,可以向个人和社会进行合法的储蓄、贷款、理财等金融类的服务。当然银行业可以将自己的债权债务进行合法的转......


·商标转让核准证明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需要的时间: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


·最新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罪既遂判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


·行政复议终止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行政复议终止的期限是多长时间?一、行政复议终止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法律上未规定行政复议终止的最长时间,因为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


·社保不交的话钱可以退么?退的钱如何领取?
      社保不交的话钱可以退么?退的钱如何领取?一、社保能不交吗?因人而异,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社保交不交你自己说了算,但如果你是在企业就职,就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