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法律上贩毒要赔偿多少钱

法律上贩毒要赔偿多少钱贩卖毒品案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被害人,不进行赔偿,只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毒品的种类特别的多,不管是哪一种在中国都是违禁品。带的克数越多,那么判刑越严重。如果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的立功表现或者是重大发明,那么监狱部会根据情节进行减刑处理,但是减刑也是有法律规定的,最多不可以超过总刑罚的二分之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海商海事案件由谁管辖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海商海事案件由谁管辖的相关问题有哪些?管辖问题一直是各种案件的首要问题,首先如果没有管辖权的话就根本谈不上其他的东西更别说是进行诉讼活动了......


·刑诉辩护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刑诉辩护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


·劳动者刑事拘留工作能保住吗
      劳动者刑事拘留工作能保住吗用人单位可以开除这类劳动者,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经涉嫌犯罪,成为犯罪嫌疑人,一般来说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法院......


·北京社保代缴收费标准
      社保代缴是指企业或者个人付费给专业的社保代理机构,由社保代理机构代为缴纳社会保险的一种服务行为。因此,社保代理机构提供的是一种中介服务,各地......


·离婚如何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不得不说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而争论不休,这样的情况下因为无法协商达成一致,自然也就不能协议离婚。但此时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


·辽宁公开宣判大会毒品的规定是什么?
      一、辽宁公开宣判大会毒品的规定是什么?辽宁公开宣判大会毒品的规定是该案件是属于可以公开进行宣判的案件,所以由相关的媒体来进行报道的话,有利于......


·各国商主体民法总则是什么?
      各国商主体民法总则是什么由于全球由于立法概念的不同,所以商主体这样一个概念也没有确切的答案,目前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知标准。对商主体概念的界......


·b2酒驾扣12分该如何处理
      B2以上的驾驶证因为酒驾以后被扣12分的会降级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配偶与他人有小孩算重婚吗?
      配偶与他人有小孩算重婚吗?配偶与他人有小孩是否算重婚罪,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已经结婚的情形下,如果与其他人......


·公司法关于回购的规定具体法条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回购的规定具体法条是什么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当中,有时候企业内部会进行自身的调整,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会对企业当......


·父亲死后母亲改嫁遗产归谁?
      一、父亲死后母亲改嫁遗产归谁?遗产的继承首先要看死者生前有没有留下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执行。如果没有遗嘱,那就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这又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