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我国著作权法规保护范围

我国著作权法规保护范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著作权法所称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是指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或者其受让者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各项权利。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二、不属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作品有哪些《著作权法》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第5条:“本法不适用于: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著作权是一系列权利的总称。著作权中包含了不同层次的权利,也包含不同形态的权利。著作权教科书高度重视著作权的分类,但是,由于分类不科学,反而使人们对著作权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著作权的产生来看,只要作者创作作品,就享有著作权,这是著作权和其他权利的不同之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对保险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


·拖欠货款纠纷案例处理
      拖欠货款纠纷案例处理大多数的情况下拖欠货款纠纷案例一般是发生在自己的朋友和公司的同事之间的,在贷款给对方的时候都是你想的反正是自己的朋友身边......


·个人作品著作权的财产保护期限?
      个人作品著作权的财产保护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


·欠钱不给要账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给要账不还怎么办?诉讼完毕之后获得生效的判决文书进行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去法院进行诉讼,获得了法院支持自己的法律文书之后,等待文书生效就可......


·离婚起诉立案多长时间开庭
      离婚起诉立案多长时间开庭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


·聚众斗殴一般参与者,积极参与者之间怎么界定?
      聚众斗殴一般参与者,积极参与者之间怎么界定?聚众斗殴是您都很了解的一种违法行为,一般的聚众斗殴如果涉及情节不严重,没有造成巨大的人身伤害的,......


·法院拘传不到案怎么办?
      法院拘传不到案怎么办?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夫妻单方虚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单方虚构债务怎么处理一、夫妻单方虚构债务该怎么处理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家庭困难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家庭困难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一、家庭困难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贫困家庭类困难情况说明我叫xxx,来自贵州省xxx村的农民家庭,家中有四口......


·在我国工伤鉴定可以申请二次鉴定吗?
      在我国工伤鉴定可以申请二次鉴定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


·关于惩罚性违约金的认定有哪些?
      关于惩罚性违约金的认定有哪些?(一)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合同和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依其性质,属于从合同,从合同的效力依附于主合同,况且,违约的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