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三、经济补偿金是按照什么基数算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综上所述,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如果之后不能继续工作,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给员工补偿,经济补偿金根据工龄确定,满一年折算一个月工资,就按照职工的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因为是工伤辞退,公司还应当给医疗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处理
      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处理在平时的生活中总会与他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的作用就是保障当事人双方的权益,确认双方的义务。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


·什么情况相下可以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
      什么情况相下可以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公司在存续期间会与社会多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在经相关当事人举报,司法机关发现公司资不抵债时,......


·通过诉讼离婚一次能离吗?
      诉讼离婚这种离婚方式针对的是夫妻双方之间对于是否离婚、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等存在严重分歧的情形。但是实践中法院由于难以判断夫妻双......


·犯罪预备的帮助犯应怎样处罚
      犯罪预备的帮助犯应怎样处罚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要到相应的工伤鉴定中心去进行,然后才能进行索赔,那么工伤鉴定地点的选定就很重要,直接影响到工伤鉴定的效力,那么接下来,我们就......


·私募基金能投海外项目吗
      私募基金能投海外项目吗?境内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境外非金融企业,执行商务部2009年第5号令《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如果境内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境外金融企业......


·劳动保险中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劳动者找到了工作之后,一般达到规定的条件,那么所在单位就要为其购买相应的劳动保险。虽然很多人也一直知道这点,但却对劳动保险中具体包括的项目不......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有没有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


·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
      一、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


·一、离婚案件被告能否提出财产保全?
      一、离婚案件被告能否提出财产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所以离婚案件中被告也可以申请财产......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证券交易场所买入公司发行的债券,这是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是一种投资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