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共两个股东三分之二表决权是否适用

一共两个股东三分之二表决权是否适用?一共两个股东不适用于三分之二表决权,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遇到《公司法》规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决议,如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如果其中一个出资比例占到三分之二以上,应当认定具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否则只能双方共同决定。如果是其他事项,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两人股份相等时很简单,必须两人都同意。《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吗?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设限的是公司的发起人。2、《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3、第一百三十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对有限责任公司来讲,股东一般要求是两个以上即可,所以说,两个人也能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如果两个股东对某些重大事项存在着分歧,也可按照公司章程,谁的股权多就按谁的意见执行,要么就是双方都同意才能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
      在电影电视剧中,经常会出现黑社会组织犯罪作案的桥段,实际上公安机关也曾经多次打击处理了一些黑社会组织,这些黑社会组织成员往往是一些社会闲散和......


·一、如何解决离婚案财产强制执行难的问题?
      一、如何解决离婚案财产强制执行难的问题?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


·二手房过户怎么办理
      二手房过户怎么办理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


·夫妻的共同债务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夫妻的共同债务认定范围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


·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


·盗刷别人银行卡是什么罪?
      盗刷别人银行卡是什么罪?盗刷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


·法律上犯罪未遂和既遂什么意思
      法律上犯罪未遂和既遂什么意思一、法律上犯罪未遂和既遂什么意思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


·遇到征地拆迁如何查询区片综合地价
      遇到征地拆迁如何查询区片综合地价?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时候征收部门会制订征收补偿方案,而用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评估标准的,可以查询......


·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二、工作任务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工作。三、劳动纪律甲方应根......


·城管强制拆除违建程序是什么
      第一,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