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离婚两年争夺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两年争夺抚养权可以吗可以。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或者十岁以上,孩子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也会按照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抚养的一方还应积极地支付相关的抚养费用,保护这类子女的合法权益。对这类离婚抚养纠纷案件进行相关的处理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后是必须要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这样才能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对自己的利益有一个保障。既然是合同,......


·多少毫升算酒驾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为......


·广西南宁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一、广西南宁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1、基本养老保险是单位缴纳21%,个人缴纳8%;2、基本医疗保险是单位缴9%,个人缴2%;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


·生癌症可以一直请病假吗
      不可以,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


·能否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
      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认为试用期员工不是正式员工就不享有正式员工该有的待遇,但是试用期员工也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能......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范本包含什么内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范本包含什么内容?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范本甲方(抵押人):乙方(抵押权人):根据《担保法》、《合同法》、《城......


·一方坚决不肯离婚怎么办
      一方坚决不肯离婚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一方不同意......


·最新公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公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有哪些?我国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公司,在公司运营的过程当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不能违背法律......


·交警无法认定责任该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有很多,但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都是可以判断谁来为这场交通事故负责的,在交警无法认定责任时,一般有无法确定是谁的责任的双方或者是几方......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


·银行汇票如何兑现
      银行汇票如何兑现众所周知,随着网络时代的进步,各种付款方式的兴起让人们的生活得到许大的便利。其中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使用灵活,适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