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客人欠钱不还也不接电话怎么办

客人欠钱不还也不接电话怎么办到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债还不起怎么办(一)、欠债人无力偿还: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债权人也向尽早拿到欠款。2、利用法律程序争取多点还款期间,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的方式,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欠债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二)、信用卡欠款还不起:1、更改账单日:如果发现本期的消费金额可能超了很多,那么你可以在帐单日前几天,把帐单日申请改至你的申请日之前,这样就可以获得最多一个月的免息期,账单日更改后,本期的账单会在你更改的那天才出,这段时间一定要注意最好不要再刷卡了,要想办法筹钱还款。2、申请账单延时:现在很多银行都有延时还款服务了,一般是一至三天,但最好提前打电话咨询清楚延时还款的规则,确定相关的情况再申请账单的延迟还款以及相关的还款方式。3、选择分期付款:为了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可以还最低还款额或是分期付款,虽然保住了良好的征信记录,但这两种服务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及利息,因此一般情况下不推荐。大家在借给别人钱的时候,也谨慎一些,如果对方是经常赖账的,那么借给他之前一定要做好不进行收回的准备,如果借给自己比较信任的人,那么也要让对方写借条。借条是一种法律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账会有一定的难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变更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怎么办
      变更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怎么办一、公司变更形式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


·审查起诉期间受害人的代理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期间受害人的代理意见的内容有哪些?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


·农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现在的农村与之前几十年代的农村相比,变化非常的大,现在每家每户基本都是洋楼,之前土楼建筑已经越来越少了,并且,偶尔会有政府开发什么项目,所以......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什么?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什么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


·民事诉讼再审期间发回重审的条件
      民事诉讼再审期间发回重审的条件民事诉讼再审期间发回重审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审可以发回重审。(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


·土地使用到期叫什么金,如何进行计算?
      土地使用到期叫什么金,如何进行计算?我们知道,我们国家规定,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有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期限到了之后,也不是国家直接......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房屋住宅维修金的,如果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需要维护的话,那通常就是使用房屋住宅维......


·设立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一、设立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1、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


·国家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的内容
      国家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的内容什么是特许经营企业备案?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


·犯罪中止和预备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和预备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