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企业欠债认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二、认缴制可以随意填写注册资金吗?注册资本虚高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强制性监管的放松意味着企业和投资者自己要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因为自己认识不够引起的风险,可是要自己承担的。认缴不等于不缴,早晚都还是要缴,注册资本在法律上可不是一个空洞的数字。《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和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意思就是说,如果因为注册资本没有缴付到位而使公司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的,股东需要在承诺缴纳的金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认缴的金额越高,需要承担的责任越大。比如,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A、B两个股东各自认缴500万,后来公司欠债800万,但公司经营积累的自有财产只有300万,还差500万不能清偿,那么对公司不能清偿的500万,股东A、B就要在各自认缴的500万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而如果当初公司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则A、B就是在各自认缴的50万内承担还款责任。现实生活当中,新的《公司法》出现之后,对于相关的公司成立的要件并没有做出非常严格的限制,也就意味着可以自行的在公司章程内部当中约定一些注册资本缴纳的时间和缴纳的具体的金额。公司成立之初的话,并不需要这么多的资本实际到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什么?
      在如今这个社会,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不成熟,常常会误入歧途。因此,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我国的法律对未成年人也有着严格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解释......


·车祸中的受害人索赔要注意什么
      车祸中的受害人索赔要注意什么一、交通事故该如何索赔新手驾车难免会因交规不熟或者驾驶技巧不熟练导致这样或者那样的擦碰或者其他的交通事故,如果......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提到非法集资,您可能觉得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是一回事。尽管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都会使当事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的时候,非法......


·二婚带来的小孩离婚后继承权是否拥有?
      二婚带来的小孩离婚后继承权是否拥有?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支付月薪可以吗?
      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支付月薪可以吗?一、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支付月薪可以吗?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总公......


·网络财产侵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有可能遭遇到财产权的侵害,造成财产损失,但是,随着现在互联网的发展,又出现了电子货币,现实中的货币可以变成虚拟的网络货币......


·作为司机应该要懂得遵守交通规则,但现实中很多司机却做不到安全
      作为司机应该要懂得遵守交通规则,但现实中很多司机却做不到安全驾驶,常常醉驾。醉驾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危害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也给社会......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


·陕西省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陕西省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一、陕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在我国的劳动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
      在我国的劳动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试用期员工也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既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了劳动关系,当然试用期也是......


·一、60岁以上未签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60岁以上未签合同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60岁老人到了退休的年龄,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