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专利从申请到授予的时间需要多久?

专利从申请到授予的时间需要多久?1、对于发明专利而言除一些需要保密发明专利外,一般的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公告这些阶段,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起18个月会进行公布,然后进行实审阶段,一般情况3年左右才能获得授权,但不排除更长的时间。为了加快获得专利权的期限,可以申请提前公开,这样在初审合格后,即进行公布,然后进入实审阶段,这样可以加快授权进度。另外,有些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加快审查的请求,但手续比较复杂,费用也会较高。2、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言,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和授权公告阶段,由于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获得授权的时间较短,一般为6-10月。申请专利是一种法律程序,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要想快而稳妥地获得专利权,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可委托专利事务所的专利代理人为你提供法律和技术上的帮助,发明人一旦与专利代理人建立委找代理关系,专利代理人则是你的技术顾问和专利律师。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合格的专利代理人会帮助发明人对要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二次开发,比如挖掘可替代方案等,同时发明人需要给代理人提供技术支持,并及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建立代理委托关系后,应按照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撰写专利文件所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详细技术资料包括发明创造的目的、新旧技术对比、主要技术特征及实施发明创造目的的具体方案,以及能说明发明创造目的的图纸等。综合上面所说的,得到专利权一般是需要先进行申请再会授权,但对于此行为也是需要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仅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而且还要缴纳相关的费用,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作品更快的受到保护,所以,在处理时也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被诈骗了应该如何报案
      可以直接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信函、短信、互联网等形式报案。而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拨打110全国统一报警电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


·是的
      是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车子出交通事故被扣留在交警队进......


·分居多长时间婚姻解除
      解除婚姻关系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夫妻之间协商一致,而通过法院判决的话,则需要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那么对于分居离婚来讲,......


·行使撤销权以谁为被告?
      行使撤销权以谁为被告?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问题1、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


·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一个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公司法人对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法人到正确领导和决策,而公司法人的变更......


·国有企业自然人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企业自然人股东的区别是什么?一、国有企业自然人股东和单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1、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不同。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


·没有签合同的用工被辞退怎么办
      没有签合同的用工被辞退怎么办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有:1、协商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一、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的详细内容是什么?第一条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在交易的复杂性上,因房源“质素”和卖方性质不同而使二手房交易的难度要更大一些。......


·轿车的盛行并没有使摩托车完全消失,摩托车仍有自己的市场,甚至
      轿车的盛行并没有使摩托车完全消失,摩托车仍有自己的市场,甚至在有些情况下摩托车的作用比轿车还要大上许多。在汽车没有发展起来时,摩托车是人们主......


·建筑勘察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
      建筑勘察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建筑勘察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一般是修建的不动产所在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