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产品出口合同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
  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
  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
  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
  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
  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
  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
  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
  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员工辞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工作过程中,如果员工发现了更好的岗位,很有可能会作出跳槽的选择。而此时在向单位提出辞职的时候,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并且对于员工在辞职时也......


·醉酒驾驶怎么判缓刑之量刑: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怎么判缓刑之量刑: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


·16岁抢劫罪量刑标准
      对于抢劫犯罪,只要行为人是已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就能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当然如果属于未成年人犯此罪的话,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


·抵押物和质押物区别是什么?
      抵押物和质押物区别是什么?在工作生活中,我们在办理抵押和质押的时候容易混淆,在法律上,特定的物品只能质押或者抵押,了解两者的区别就显得尤为......


·在一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会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
      在一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会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产生纠纷。我们知道,双方产生纠纷时,合同便是一个解决纠纷的有力依据,但有时候会因......


·子女的抚养费要给多长时间
      子女抚养费关乎子女生活学习的问题,很是关键。生活学习是一个很长的周期,在这期间父母必须承担相应的抚养费,那子女抚养费要给多长时间?而在实际支......


·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最长时间是多少《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最长时间是多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任何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首先是......


·辞退员工什么时间付款?
      辞退员工什么时间付款?辞退员工在劳动者离开之前付款,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