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欠钱不还只有手机号怎么办

欠钱不还只有手机号怎么办?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3、向法院起诉。没有借条,同样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还款,但必须充分收集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短信等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保证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打赢官司。二、欠钱不还并且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 :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欠钱不还原告起诉钱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1)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2)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2、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3、起诉证据材料4、授权委托书1)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5、起诉费证明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只有手机号连借条都没有的情况下,起诉之前要注意保留好跟对方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这些有效证据,作为债权人来讲,只有对方的手机号,对对方的家庭住址,身份信息等一无所知,这种情况都把钱借给对方,本身就有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离婚后探视最少时间
      离婚后探视最少时间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


·法院怎么采纳夫妻婚姻期间个人债务?
      法院怎么采纳夫妻婚姻期间个人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是怎样的?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是怎样的?为了加强我们国家银行业的贷款管理,银监会出台了关于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的有关办法,银行需要按照规定对个......


·入职包含试用期吗,试用期有什么规定
      入职试用期期间我们需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一些指标,作为考验自身的条件,如果自身不符合条件无法完成条件的话,就说明自身不适合在这个岗位上,会根......


·离婚后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吗?
      离婚后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吗?离婚后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


·违规自建房拆迁补偿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违规自建房拆迁补偿的参考依据是什么?违规自建房拆迁补偿的参考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条例》规定: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


·一、结婚后退还彩礼的条件
      一、结婚后退还彩礼的条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


·工程质量责任认定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责任认定是如何规定的?监工方需要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需要立即判断严重性,对于......


·一、夫妻一方设嫌诈骗另一个将财产转移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设嫌诈骗另一个将财产转移怎么办?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在离婚时,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


·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主体包括什么?
      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主体包括哪些?一是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三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哪些?
      很多公司在经营出现重大的问题之后没有办法就只能选择最能保护自己剩余财产的破产手续,但是破产也是需要自己申请的,那么,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有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