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是怎样的1、债权人能够证明婚前一方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原则上认为是举债的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主张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作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外所负债务,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主张债务是对方个人债务,夫妻一方需要尽到如下的证明责任:(1)夫妻一方举证证明债权人与举债的一方在城里债权债务的时候明确约定为举债一方个人债务的;(2)夫妻双方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的,夫妻一方需要对债务人知道此约定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仍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3)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4)夫妻一方虚构债务和违法犯罪所负债务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5)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无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者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作为夫妻债务认定。3、法院在当事人举证的基础上,依职权审查夫妻债务是否真实发生,不可以仅凭借条、借据简单认定。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其到庭情况、借贷金额、债权凭证、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判断夫妻债务是否真实发生。这样做是因为防止法院被夫妻一方与债权人刻意制造债务的假象迷惑。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有加重未举债一方责任,过分保护债权人之疑,目前我国法院已经再寻求解决的道路。同时也要防止夫妻一方虚构债务却得到支持的情况,夫妻一方非法债务更加不应该让另外一方共同承担。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利跟夫妻的任何一方 收取债务。夫妻债务在双方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由一个人进行承担,也可以双方一起承担。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是由个人进行承担的,如果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分割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欠款人无力还债要怎么办
      欠款人无力还债要怎么办一、欠款人无力还债要怎么办实践中,欠款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


·拐卖儿童罪中儿童年龄是多大
      拐卖儿童罪中儿童年龄是多大?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儿童。不满一周岁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6周岁为幼儿,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为了保证房屋抵押的效力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


·司法鉴定问题管理规定的流程是什么?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与他人发生纠纷是事情,那么经过协商无果后会经过诉讼等手段来解决,诉讼中的证据可能就要经过司法鉴定来鉴定,司法鉴定......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没签怎么算经济赔偿金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没签怎么算经济赔偿金?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如果......


·桂林市征地补偿标准中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桂林市征地补偿标准中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


·申请变更抚养权要多久才能出判决结果
      申请变更抚养权要多久才能出判决结果?1、申请变更抚养权一般需要6个月的时间才能出判决结果,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起诉离婚得多久能判离婚
      起诉离婚得多久能判离婚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


·重婚罪的赔偿金额一般是多少?
      一、重婚罪的赔偿金额一般是多少?重婚罪的赔偿金额一般是几百或者几千元,具体是否需要支付该赔偿金、具体支付的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离婚......


·挪用公款能判多少年6百6拾万
      挪用公款6百6拾万属于数额巨大,至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我们国家的严抓问题了,不管是在哪一个地方,对于婴儿的保护都是要求十分严苛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