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当今作品都是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虽然可以视为作者的人格标志和财产权利,但更是整个社会精神财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应对之绝对垄断,以免妨碍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事业的整体进步。
  
  (2)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作者的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加强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正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增加整个社会的精神财富。
  
  (3)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是所有文明国家实施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目的。
  
  (4)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传播连接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对它的法律保护在复制技术发展使得侵权极为便利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著作权法合理使用的范围
  
  (1)个人使用。即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符合这一情况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①使用他人作品的目的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而不是商业性的;
  
  ②限于个人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使用,“个人”不得作超出家庭范围的解释;
  
  ③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发表的,未发表的作品不在合理使用之列。
  
  (2)引用。即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引用应当适当,“适当引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①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一问题;
  
  ②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③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3)新闻报道使用。即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对政论性文章的转载转播
  
  (5)对公开演讲的转载、转播
  
  (6)教学使用。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该范围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①其目的限于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与复制作品,只能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②使用的须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使用他人作品,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利用,也不得无故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7)公务使用
  
  (8)图书馆陈列或保存版本
  
  (9)免费表演
  
  (10)室外陈列作品的使用
  
  (11)对汉族文字作品的翻译。即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 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但是应当注意到:
  
  ①该规定仅适用于原作品为汉族文字作品;
  
  ②翻译作品仅限于在我国境内出版发行,如果超出国内发行的范围,就侵犯了作者作品的翻译权。
  
  (12)盲文出版
  
  成少数 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但是应当注意到:
  
  ①规定仅适用于原作品为汉族文字作品;
  
  ②翻译作品仅限于在我国境内出版发行,如果超出国内发行的范围,就侵犯了作者作品的翻译权。
  
  《著作权法》保护的自然是一系列的作品,而著作权也被称之为版权。虽然,现在我国对著作权的取得,采取的自动取得原则。除了,计算机软件之外,其余的作品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先登记了才能享有著作权。但是,就日后对作品的保护而言,建议还是办理以下著作权登记手续,也方便日后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工资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
      工资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


·一、劳动者随时都能辞职吗?
      一、劳动者随时都能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 其实在生活当中创办企业的话,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其实在生活当中创办企业的话,一个人肯定面临的方方面面的压力和挑战都是非常大的。如果能够找个人和一起合伙开办公司......


·结婚时间短离婚后彩礼返还吗?
      结婚时间短离婚后彩礼返还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


·刑法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


·故意伤害致死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格式包括什么?
      故意伤害致死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格式包括什么?一、故意伤害致死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格式包括什么?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


·一、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


·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有什么区别?
      我国刑法规定了许多罪名,其中就包括决水罪,它是指行为人破坏水利设施,人为决水,从而发生水患,造成群众的财产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一种罪名。决......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


·房产纠纷如何解决 怎么解决房产纠纷
      生活中,总有人会因为房产的问题而与他人产生纠纷,而此时此刻对纠纷的处理,就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了。那到底,这种情况下房产纠纷如何解决呢?可......


·补办土地使用证费用要多少
      补办土地使用证费用要多少不管是多么重要的东西,也许都会有一次意外,如把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之类的丢失了,贷款或有急用的时候没有证件就非常让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