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房屋遗产继承去哪里办理过户

房屋遗产继承去哪里办理过户?房屋遗产继承应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房产继承的流程是: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2、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二、继承房屋过户必须办理公证吗?《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继承或接受遗赠房屋,申请办理房产产权登记时,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房产登记机关不应再强行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未办理继承权公证不应成为房管部门拒绝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理由。三、父母去世后房产应该由谁继承?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无论是通过继承还是通过其他的方法获得房子的产权的,房产证的过户是只能到房管局去办理,国家其他部门没有权利办理房产证的过户。对于遗产房屋的过户,只能发生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且需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这套房子的继承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疫情严重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一、疫情严重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因疫情严重导致当事人的贷款还不上的,可以向银行申请延迟还款,根据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


·早在2011年,山西省就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政策,对于
      早在2011年,山西省就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政策,对于整个社会环境而言,该项政策必然是有益的。通过限制企业污染的排放从而达到降低污染总排放......


·房产遗嘱的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房产遗嘱的怎么写法律才有效?1、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中所处分的房产......


·一般公民在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具体
      一般公民在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具体的贷款方式,这里就包括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二者相结合的贷款。无论是在哪种方式......


·“住改非”房屋和一般的居住性房屋的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一、“住改非”房屋和一般的居住性房屋的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对住改非进行拆迁的,一般依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确定,而对居住房进......


·挪用公款中公款的认定是怎么回事
      挪用公款在我国是属于违反刑法规定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少发生,这是因为挪用公款罪主要是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中,或者是国有企业中的工作人员。那......


·一、法律规定自书遗嘱要手写吗 自书遗嘱必须手写吗?
      一、法律规定自书遗嘱要手写吗自书遗嘱必须手写吗?自书,必须是自己书写的。只能自己誊写。二、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


·麻阳拖芷公路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麻阳拖芷公路拆迁征地补偿标准国家对公路征地拆迁的目的是为了合理规划城市道路,而征地拆迁的前提下必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因为拆迁可能会影响被......


·患者打医疗官司要多少钱?
      如今,在医疗方面产生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多,甚至有些时候还会出现医闹的情况。当然,面对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应该冷静下来处理,采取合法的途径解决,......


·工程量清单报价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指在建设工程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投标人提供事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


·主动提出离职经济补偿金要给吗
      主动提出离职经济补偿金要给吗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