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遗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包含哪些人员

遗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包含哪些人员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相关的当时人员在办理时,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这类继承的财产应根据这类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办理,如协商不成的应积极的到当地的人法院进行办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有人民法院进行相应的办理和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我们国家每一位公民在农村基本上都会有一个老家,那么老家都基本上会有自己的房子。我们有房子就会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您现在的生活压力都非常大,......


·误工费可否在交强险项下赔偿?
      这里我们要了解什么是交强险,以及误工费在交强险下的赔偿标准,那么误工费可否在交强险项下赔偿?根据有关规定,交强险的设置就是为了维护消费者能够......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证据该怎么收集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证据该怎么收集,掌握了证据线索,但是自己没办法收集的,怎么办?交通事故诉讼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


·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几种?
      一、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几种从行为的性质把毒品犯罪分为消费型、经营型、持有型和破坏禁毒活动型四类。其中,经营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1、走私、贩......


·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
      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算是一个关系着民生大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既包括出售、交换也包括,赠送。当然土地使用权......


·诉讼离婚要去哪申请 怎么办理起诉离婚的手续
      一般说协议离婚才是说申请,而诉讼离婚自然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不执行怎么办?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不执行怎么办?一、外观专利侵权赔偿不执行怎么办?外观专利侵权赔偿不执行可以找到对方进行协商,对方坚决不予赔偿的情况之下,申......


·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
      我们知道男女结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时,此时就是属于禁止结婚的条件,不会允许男女领取到结婚证的。鉴于此,有的夫妻在......


·最高法非法集资案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理财企业开始出现在您的面前,很多人都被这些企业的高额利息所诱惑,将自己的资金都投入到相应的理财产品当中去了,但是有时候有些理财......


·商标侵权纠纷时效是多久
      商标侵权纠纷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


·无权代理合同指的是什么?
      无权代理合同指的是什么关于代理合同,这是您在生活当中都比较熟悉的合同。代理合同在签订的时候,代理商和厂家是要经过具体的协商了解以后才正式存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