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处有没代写遗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处有没代写遗嘱?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处有没代写遗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处有代写遗嘱,另外,遗嘱的形式不是只有公证遗嘱一种形式。
  
  如果老人能写字,自书遗嘱就可以了,要注意分别自己书写,亲笔签字,这就符合基本的有效条件了。
  
  为防止将来对老人状态有争议,可以在此基础上加上全程录像、由无利害关系的亲友、邻居见证立嘱过程。
  
  二、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三、如何认定遗嘱的效力?
  
  (一)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遗嘱在进行书写必须是有相关的遗嘱的日期和当事人的亲笔签名的,但是对于遗嘱的内容来说的话是可以请他人来进行书写,主要还是因为如果有一些人员能力有限,所以不能够进行书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保证书格式的基本要求?
      保证书格式的基本要求?一、保证书格式的基本要求?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一)标题保证书标题有两种方式构成。其......


·涉嫌非法集资的借款人的房屋已设置抵押权怎么执行?
      涉嫌非法集资的借款人的房屋已设置抵押权怎么执行?一、涉嫌非法集资的借款人的房屋已设置抵押权怎么执行?抵押权具有优先权,如果你的债权属于普通......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流程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流程是什么?软件是一种高科技也就是计算机的产品,是一种程序方面的专利内容,所以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软件开发者有权利对软件......


·机动车被扣的时间是多久
      机动车被扣的时间是多久一、机动车被扣的时间是多久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24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近年来我国和外国的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人民和外国
      近年来我国和外国的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人民和外国人民的有效沟通使得跨国恋的情侣越来越多,有不少更是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般我们把跨......


·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
      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一、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男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


·一、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判断的意义是什么?
      一、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判断的意义是什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判断的意义是:判别单位对员工的辞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单位和国家的相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是信息化的今天人民所关注的要点之一,政府信息公开指的是政府机构或受政府委托的组织......


·单独约定试用期有什么风险
      有的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就像不按照法律规定来单独约定试用期。殊不知,这样反而还要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那么您知道单独约定试用期有什么风险吗?我......


·实现角色转换。
      实现角色转换。企业与学校相比,两个组织的文化和目标都是不一样的。这就决定了大学生在学校和企业扮演的角色是不一样的,企业对人的要求,对人的评价......


·需要房屋他项权利怎么申请?
      需要房屋他项权利怎么申请?您都知道房屋所有权那有人知道房屋他项权利是什么嘛?简单的讲房屋他项权利包含典权、抵押权和租赁权等,典权要签订典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