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总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待遇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每个省市发展不一样,所以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申请工伤认定期限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一般用人单位都是会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里面包含着工伤,只要交满一年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可以自己申请鉴定,也可以用人单位申请鉴定。用人单位没有给购买工伤保险的,那么所有的费用都得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找不到人怎么办?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有哪些?第一、责任主体不同1、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主体为夫妻双方或者夫妻双方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破产员工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破产员工如何处理?最后清偿债务。在遇到公司面临倒闭,或者资不抵债的时候,工人们容易出现恐慌情绪,不仅工作没有了,可能以前辛......


·刑事案件第一审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第一审期限是多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


·传销诈骗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传销诈骗罪判刑标准是什么?一、传销诈骗罪判刑标准是什么?诈骗罪量刑标准的立法解释: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


·工厂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工厂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开除入职不满六个月需要赔偿吗?
      本以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是对自己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可是不少人也遇到了签订了合同后因为经济不景气等各种原因而被开除,对于开除入职不满六个月的情......


·夫妻预立的离婚协议无效吗
      一、夫妻预立的离婚协议无效吗?预立的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一般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属于自首的情形包括哪些
      不是行为人在犯罪之后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就一律都会认定为自首,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况是属于自首的情形,这在实践中对自首的判断是有重大意义的......


·一、结婚几年夫妻共同财产才作数?
      一、结婚几年夫妻共同财产才作数?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


·满16周岁是不是童工?
      我国的未成年人根据年龄的不同,可以分为未成年工与童工。其中法律允许单位录用未成年工,但对于童工原则上是禁止单位招录的。那么行为人要是满16周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