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幼儿户籍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幼儿户籍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1、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2、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二、夫妻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名字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三、存在哪些情形的不能改名字?1、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4、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5、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6、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7、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8、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给孩子改名字其实特别的简单,幼儿园的孩子都可以不到场,但是有一点父母双方要注意,如果是因为离婚所以才专门给孩子改名字的话,公安局肯定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双方都同意变更孩子的证明材料,私自给孩子改名字是不允许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提起交通事故诉讼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当你面对那些无法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的交通事故时,提起诉讼是你最能依靠的方法。可是,诉讼是一种包括准备条件都很严格的解决纠纷的办法。所以,在你......


·诈骗罪被异地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诈骗罪被异地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诈骗罪被异地派出所传唤的法律规定是异地公安机关在进行传唤的时候,是属于不合法的程序。派出所异地传唤,是......


·一、醉驾撞死人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撞死人量刑标准是什么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辞退员工的补偿规定主要在《劳动合同法》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


·一、女职工生育一胎产假多少天?
      一、女职工生育一胎产假多少天?2018年法定产假不得少于9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


·一、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


·听证笔录是证据的种类之一吗
      听证笔录是证据的种类之一吗一、证据的概念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哪些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哪些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


·酌定不起诉条件要符合什么条件
      酌定不起诉条件要符合什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


·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专利权是专利申请人独自享用的,他人或单位不能随意侵犯,而且专利具有财产权利,可以给专利申请人带来财产权益,那么......


·一、 交通事故后对方不出面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出面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