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抚养遗赠协议适用什么法律?

抚养遗赠协议适用什么法律?抚养遗赠协议适用《继承法》,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公民和法人),就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和被继承人身故后遗产由扶养人受遗赠而签订的协议。现实生活中,常发生于养老院与接受养老服务的老人,或农村集体组织的人员与村委会(如已进行城中村改造,就是与经济联社、经济联合社等)之间。该行为以协议的形式作出约定,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不适用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而适用《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意见的规定。因为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一定的人身性,如果由合同法来调整明显不合适。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我们国家遗赠扶养协议是非常的重要的,它是属于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一种协议,可能很多的普通老百姓误以为是一种合同方面的关系,但是实际上它却是属于一种继承方面的。毕竟他是属于对于人身权益所作出的处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2023年男方生育险报销是否可以
      男方生育险报销是否可以?男方生育险报销是可以的,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


·武装叛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


·缓刑期间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缓刑期间犯新罪构成累犯吗?缓刑期间犯新罪不一定会构成累犯尽管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应由公安机关对缓刑罪犯进行考察、监督,但这种考察和监督不是对刑......


·工程承包变更费用仲裁的时效
      工程承包变更费用仲裁的时效  一、工程承包变更费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按照法律规定,普通仲裁时效......


·通过担保公司无抵押能贷款么
      通过担保公司无抵押能贷款么当我们需要进行一些大额交易而手头资金不够周转的时候,贷款是最为常见的选择。在多种多样的贷款方式中,无抵押贷款以其申......


·犯罪中止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


·如何申报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自诉案件需要哪些材料?
      自诉案件需要哪些材料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


·盗窃不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不是所有的盗窃行为都一律会被认定为犯罪的,生活中不符合盗窃罪立案标准的盗窃行为,仅仅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也就是说此时盗窃不构成犯罪。......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一、正当防卫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行政处罚当场处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在于我们现代社会,对于一些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行政处罚,对于当事人来说,它是一种警示作用。这样可以保障当事人以后不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