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一、民法典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一、民法典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物业没有有权利停水停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意味着我国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禁止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的职责有哪些?
  
  (一)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措施的建立、公共秩序的维护;
  
  (三)共有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维护;
  
  (五) 其他物业服务内容。
  
  三、物业乱收费去找哪个部门投诉?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四、业主无故拖欠物业费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尽管说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可对于业主来讲,业主也没有权利在正常情况下拖欠物业费的,针对无故拖欠物业费的行为,应该先跟业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只能通过司法途径处理,不能随便停水停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


·办了他项权证多久放款有哪些手续
      近几年高昂的房价让许多人买房都进入贷款行列,那么,办了他项权证多久放款有哪些手续,对于时间的限制,因为不同的银行会有不同的时间,所以并没有一......


·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况禁止结婚?
      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况禁止结婚??(一)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


·瓷砖导购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瓷砖导购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瓷砖导购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


·福建省公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
      福建省公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我国的公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每个省是不一样的,我们今天要来解说福建省公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标准,那么福建省公路运输......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怎么办?
      工伤在我国时常发生,特别是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发生事故的概率很高,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会出现直接死亡的情况,因此工作......


·有关民事诉讼法 公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
      有关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一、公告送达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


·被公司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有精神病离婚得多长时间
      六个月内会进行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


·签了合同没有入职可以毁约么?
      签了合同没有入职可以毁约么?一、签了合同没有入职可以毁约么?签了合同没有入职不可以毁约,否则将会面临着违约金的赔偿。当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的......


·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管理吗?
      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管理吗?一、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管理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或者不参与公司的管理,股东是可以不参与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