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主动离职起诉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主动离职起诉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辞职的: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员工执行超过劳动合同的行为,在这个时候员工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并且可以提出补偿,如果说公司拒绝补偿,员工可以上诉法院强制执行。二、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多久通知?1、员工需要提前通知单位,试用期员工只要通知即可,但是正是员工需要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员工需要保存通知单位的证明,避免单位推迟员工离职时间。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提出离职之后,并不是一个月后的那天离职,单位是可以根据用工安排,在一个月内任意工作日作为员工离职时间的。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如果公司有侵犯员工利益的行为,员工辞职后有要求赔偿的权利,员工应当先去申请仲裁,经过劳动仲裁无效的,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支付规定标准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办房产证需要购房合同原件吗的?
      办房产证需要合同原件。一般签订合同后,客户有两份原件,其中一份是做房产证用的,如果委托开发商办理,就需要提供开发商一份原件;如自己办理,则去......


·损害名誉权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损害名誉权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损害名誉权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


·并购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2、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局面意见。兼并方属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3、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或......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最长多少年?
      您都知道现在土地只能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并且如果是宅基地的也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所以您如果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本站网站学习,个人想要获......


·刑诉自诉案件被告可以上诉吗
      可以,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只要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或......


·土地使用证贷款后果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贷款后果有哪些?依照我国的律法,虽然个人或者公司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当通过合法的手段途径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国......


·非法制造发票罪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非法制造发票罪量刑幅度是怎样的?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最低量刑是被责令支付一万元的罚金,最高处罚是在被责令五十万元罚金的同时,被法院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买房子贷款最少多少年?
      买房子贷款最少多少年?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通常,贷款最终到期日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如有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年......


·职务侵占立案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职务侵占立案后的程序一般包括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最后是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提供的......


·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自己犯罪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