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协议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协议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劳动者提出解除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如果是劳动者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可以就劳动合同的解除签订解除协议。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应出具书面的证明材料,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二、公司可以直接辞退职工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劳动者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劳动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7、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针对员工来讲,如果公司提出来要跟自己解除劳动合同,那也得有正当的理由才行,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员工可以拒绝,如果公司以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就开除了职工,职工不仅能索要当月的工资,还可以通过仲裁要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打架斗殴双方如何处理,有什么规定?
      打架是比较经常发生的事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是故意殴打他人的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很多人都以为打架是一件小事,其实是会造成严重的社......


·刑事案件批捕后几天案件移送检察院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几天案件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会移送到检察院,(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


·帮人担保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帮人担保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帮人担保被起诉的后果主要是:1、如果是合同是有效的正规的,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还款;2、担保人如果不还法院有......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
      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限制条件对非本市的户籍的居民家庭来购房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的(13个月)纳税或者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还要缴纳......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可以按照双重赔偿的原则来处理,但在因第三人愿意造成职工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伤保险赔偿......


·南京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南京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一、相关概念介绍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


·证人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证人告知书是什么意思?证人告知书就代表着自己是证人,有权利对这个案件进行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证人,......


·河北衡水耕地征地补偿费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河北衡水耕地征地补偿费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一、河北衡水耕地征地补偿费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征地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二手房买卖房产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房产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买卖合同是双务、有......


·聚众斗殴罪判缓刑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是一种通过纠集众人的方式,成帮结伙相互进行殴斗的破坏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还会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


·刑事抗诉特征主要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特征主要是什么?1、刑事抗诉具有权威性,表现为: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必须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2、刑事抗诉具有全面性,表现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