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婚姻中过错方会少分或不分财产吗

婚姻中过错方会少分或不分财产吗?过错方不会少分或不分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过错方应当少分财产,可根据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案例来看,法院会适当的照顾无过错一方,但过错一方能分到的夫妻共同财产,跟无过错一方也不会差别特别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代通知金和赔偿金是否都要发放?
      一、代通知金和赔偿金是否都要发放?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理由如下: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是否最少?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是否最少?一、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是否最少?1、房产继承过户: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


·精神病司法鉴定标准有几个等级?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标准有几个等级?司法鉴定精神病的标准包括轻度、中度及重度等等级。1、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


·关于虚假发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虚假发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虚假发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


·离婚协议补充公证是必须的吗?
      离婚协议补充公证是必须的吗?般来说,离婚协议补充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只要在后面的协议中注明与之前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协议为准即可。同时,只要......


·夫妻个人债务共同财产异议怎么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共同财产异议怎么处理?夫妻个人债务共同财产异议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28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尤其是新......


·买二手房要经过的程序有哪些
      买二手房要经过的程序有哪些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


·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别?
      一人公司和单位犯罪如何区别?对于单位犯罪的构成,一般有公司或者企业,犯罪主体是一个单位,且支配犯罪意识。对于出资只有单一股东的一人公司来说......


·一、父亲的财产我离婚要分吗?
      一、父亲的财产我离婚要分吗?不可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


·一、工伤认定律师费用需要多少钱?
      一、工伤认定律师费用需要多少钱?正常情况下,每一例伤案件收取律师费用3000.00至5000.00元,部分律师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还会按照案件标的提取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