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的规定是民法典规定合同到期之后就自然的终止,合同当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会对当事人再造成限制。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的;
  
  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
  
  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二、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现实生活当中,合同也是可以进行自动终止的,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期限已经届满。在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就意味着合同自动的终止了,双方达成都不需要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一些内容从事行为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员工主动离职要补偿吗?
      员工主动离职要补偿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


·犯罪人员被批捕不告诉家属吗?
      一、犯罪人员被批捕不告诉家属吗?会通知家属的;批捕就是批准逮捕,就是刑事拘留快到期之前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自侦部门向检察机关侦监部门提请改......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
      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是什么?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客体、客观、主体以及主观四个方面,具体......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怎么样的民事诉讼电子证据取证规则是怎么样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运用(一)、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电子数据证据不符合法定形式......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一、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停尸费谁承担,收费标准是什么?
      您都知道,停尸房都是需要收费的,当人死于非命,公安机关需要进行检查或者查案的时候,尸体是不可以马上下葬的,所以尸体会放到停尸房,那么停尸费谁......


·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老人的法定赡养人一般为其子女,当然也要在子女成年之后,具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才要求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那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子女的......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
      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难得到赔偿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农民工遭遇工伤怎么处理?这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


·次起诉离婚上诉的流程有多长时间?
      次起诉离婚上诉的流程有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


·土地在我国虽然是属于国有资源,但是政府在规划和使用土地的时候
      土地在我国虽然是属于国有资源,但是政府在规划和使用土地的时候都是有着一定的计划的。最起码土地必须能够保障我国公民的住宅建筑用地的需求,而且国......


·2023划痕险和玻璃险有必要买吗?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每个家庭都会购置自己的车辆,那么在车辆上路前都会购置相应的保险,来应对突发的意外情况,其中就包括了划痕险和玻璃险,有很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