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农村的宅基地能否继承?

农村的宅基地能否继承?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1、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二、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1、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3、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综上所述,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宅基地可以通过继承房屋而获得使用权,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和继承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隐私权纠纷名誉权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隐私权纠纷名誉权纠纷的区别有哪些?虽然隐私权与名誉权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二者都是与精神利益有关但不体现直接财产内容的人身权利,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醉驾不但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而且作为马路杀手,也严
      醉驾不但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而且作为马路杀手,也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对象,对于醉驾犯罪嫌疑人,可能将要面临刑事处......


·醉酒驾驶180度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180度什么处罚??我们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机在酒后开车无论是否构成醉驾都是一种违法行为,而醉驾则更为严重,当事人会承担刑事......


·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
      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一、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


·镇雄县民政局社会抚养费怎么收
      近日以来,镇雄县村干部怒砸房门收社会抚养费的新闻广泛流传,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讨论和关注。同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也走入了人们的视野。很多人......


·刑法中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刑法》第十条第二款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十五至三十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


·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关政策是怎样的?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种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建(98)第032......


·最高法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险,当职工因工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


·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为了保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对于一些特殊人群、特殊的案件提出了法律援助的政策,法律援助可以一大部......


·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


·劳动法哪条有代通知金?
      劳动法哪条有代通知金?劳动法保护的是劳动关系当中劳资双方的合法地位和权益,但是相对的肯定是进一步提升了劳动者的某些权利,在我们拥有了比较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