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羁押期限到期办取保候审之后程序走到哪了

羁押期限到期办取保候审之后程序走到哪了在司法案情推进过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对于促进司法机关顺利审查案情,保障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顺利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推进作用。那么,羁押期限到期办取保候审之后程序走到哪了?我们将为你做出详细解释。一、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取保候审期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如果收监,制作收监决定书.再次办理逮捕手续,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在羁押期限内.同时,会给你出相关手续,案件应撤销或不起诉,待新证据出现后在处理。二、取保候审之后的程序通俗的说,取保候审就是暂时自由身等待审判。所以取保后有2种情况:一个是走检察院起诉科,然后法院审判;另一个是起诉科退检,公安补充材料,起诉科再退检,公安出具取消取保状态决定书。无论如何,检察院都会做一份起诉笔录,如果证据不足,就退检,如果证据充分,就会进法院起诉了。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即为候审,也就是“等候审理”,取保候审并不影响罪行及判刑的轻重。办理取保候审的主体只需等待审判即可。三、取保候审人办理取保后应当做些什么1、在我国,取保候审的等待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由此可见,有关羁押期限到期办取保候审之后程序走到哪了这一问题,取保候审的等待周期并不长,程序简单,只需取保候审人缴纳保证金后,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的工作,与此同时,取保候审这一制度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取保候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建筑勘察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
      建筑勘察合同的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建筑勘察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一般是修建的不动产所在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


·什么是演绎作品?如何保护?
      什么是演绎作品?如何保护?一、什么叫演绎作品演绎作品,指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注释、整理等翻译而产生的作品,也叫派生作品。二、演绎作品的......


·外国人能在中国登记结婚吗?
      外国人能在中国登记结婚吗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民政部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


·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
      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一、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权利人诉请人民法院给予司法......


·敲诈勒索罪与其他罪名的界定
      《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是很多的,而这些罪名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相似的犯罪,如盗窃罪与侵占罪、抢劫罪与抢夺罪等等。这其中很多人分不清楚敲诈勒索罪与......


·公司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通告是否合法
      公司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通告是否合法?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话公司的辞退通告就是合法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


·带遗弃罪的离婚书范文
      事实上,一旦男女双方产生了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是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的,所以,当一方当事人发生遗弃行为时是可以以遗弃罪来起诉离婚的。这时,需要......


·偷税漏税直接责任人怎么处罚?
      偷税漏税直接责任人怎么处罚?公司偷税漏税行为责任人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各省、......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属于股东会职权公司法是对企业对公司建立许多规定的一项法律,不仅如此,它还规定许多关于股东会职权问题,股东会拥有许多权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