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住房的二房东有权涨房租吗?

一、住房的二房东有权涨房租吗?
  
  有权的,这是根据租房合同来约定的,如果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禁止涨房抄租,则房东涨房租为违法行为。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金条款。
  
  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二、房屋如何转租?
  
  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
  
  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你可以与转租人、房东协商解除转租人与房东之间的协议,与房东另行签订协议。协商不成,房东执意要收回房的情况下,你与转租人之间的协议已无法履行,你可以要求转租人赔偿因其过错造成的你的损失。
  
  转租合同效力:
  
  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
  
  3、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
  
  如果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想要将房屋转租的,此时若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视为转租无效,房屋的出租人是可以要求解除原租赁合同,由此给此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原承租人承担,但是如果是次承租人有证据证明原承租人有出租权的,应当由出租人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工伤鉴定的依据是什么意思?
      一、工伤鉴定的依据是什么意思?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职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影响工伤认定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保障公民在工伤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


·根据规定罚没款占用什么罪?
      一、根据规定罚没款占用什么罪?根据规定罚没款占用是贪污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现在的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这一平台,对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诈骗
      现在的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这一平台,对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诈骗或者盗窃,这都是通过一些法律不允许的范围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但是刑法当中针对网络......


·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刑事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是否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是否可以转让?在我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的方式有出让、划拨以及转让等,相较于其他类型的土地,一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没......


·一般的律师民事诉讼怎么收费?
      一般的律师民事诉讼怎么收费?一、办理民事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5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涉及财产的标的额,按不高于下列比例(标......


·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归属与离婚时房产归谁的问题成为整个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及以前的法律条文......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有很多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在我国关于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双方可协商进行增减或修改相关条款,前提是一定遵守这......


·离婚后的房产是怎么分的
      在实践中,夫妻离婚时除了十分的关心孩子的抚养权以外,房屋的归属亦是他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毕竟相较于存款而言,房屋的价值可能会更大,况且每个人都......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一、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刑事辩护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