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2023法人具有哪些人身权

法人具有哪些人身权法人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法人无生命无身体,所以没这些权利。与自然人属性无关的法人可以享有,比如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二、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形有哪些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有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受到非法侵犯。2、《民法总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3、《民法总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4、《民法总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三、公民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起诉吗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案件,不能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作为人身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是指民法因调整人身关系而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人身关系在民法上的体现。而作为人身权法律制度,它规定有关人身权问题,调整人身权法律关系,为人身权关系的产生、实现和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为标准。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人身权同时具有不可转让的法律属性。此外,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能以金钱的价值尺度衡量人身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犯了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几年
      犯了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几年一、犯了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几年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可以不交罚款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醉驾可以不交罚款吗?根据法律规定醉驾不可以不交罚款,首先是无法进行年检,这样证件就会失效,抓到了就相当于无证驾驶。再有就是......


·聚众打麻将赌博是犯罪吗?
      聚众打麻将赌博是犯罪吗?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一、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


·一、身份证丢了需要登报吗?
      一、身份证丢了需要登报吗?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一、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


·被害人能否成为伪证罪的主体吗
      我们知道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都是有特殊主体构成的,而伪证罪就是属于这样的一种犯罪。那么被害人能否成为伪证罪的主体呢?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就可以以......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转让这个词,我们应该有经常听到的,在街上逛街,有时候会看见一些店面写着店面装让的字样,就是将这个店转让给另外一个人,所有权人更改,让另外一个......


·喝酒打人被关押多长时间?
      喝酒打人被关押多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喝酒打架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治安拘留最长不超过十五天。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么
      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么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


·临时股东会需要董事会召集吗?
      临时股东会需要董事会召集吗?临时股东会会议简称临时股东会议,也称特别股东会议,是指为解决公司所遇到的紧迫问题,依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