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物权属于原始取得登记生效吗

物权属于原始取得登记生效吗?不一定,因为原始取得的方式很多,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不动产在以下情形下构成原始取得: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2、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二、不动产初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7、其他必要材料。三、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1、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2、 赠与、互易: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3、继承遗产: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4、接受遗赠: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5 、其他合法原因: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综上所述,原始取得是否要进行登记给当事人自己根据情况进行分析,类似于通过劳动生产而获得的工资就属于原始取得,那员工领工资的这件事情肯定就不需要到当地的劳动局进行登记,而房产等不动产不进行登记的话,法律风险就很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几年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几年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


·醉驾怎么算自首,有哪些情形?
      醉驾怎么算自首,有哪些情形?第一种情形:无事故型醉驾。行为人在交警盘查时承认酒后驾驶,并通过吹气、抽血检测验证达到醉酒驾驶的追诉标准的,应当认......


·怎样处理行贿与受贿?受贿“索而不取”如何认定
      法律中规定行贿罪与受贿罪属于对向犯,但并不是只要有其中一个就会对应的有另一个犯罪。另外,我国对行贿与受贿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是怎样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汽车压黄线是逆向行驶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汽车压黄线是逆向行驶吗?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汽车压黄线是逆向行驶吗?压黄线不算逆向行驶,但是压黄线行驶也是要罚款的二、处......


·一、如果离婚了可以告对方重婚罪吗?
      一、如果离婚了可以告对方重婚罪吗?是可以告对方重婚罪的;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


·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要看情况的,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费是由原告承担的,因是被告行为造成原告损失,所以原告认为诉讼费用应由被告承担,可以写在起诉书里,最后由谁承担......


·劳动仲裁裁决书何时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书何时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时间是拿到判决书以后的15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


·一、人伤交通事故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人伤交通事故起诉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信用卡逾期民事诉讼程序
      信用卡逾期民事诉讼程序一、信用卡逾期民事诉讼程序1、银行通知你要还款,不还款被起诉。2、银行正式起诉,然后你会接到传票。3、传票可能会送到你家里......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书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在知识经济的今天,专利是经济权益的重要保证,那么,申请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书的程序具体有哪些,这些程序上法律上的要求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遇有......


·髌骨骨折司法鉴定一般算什么伤?
      在工作当中受伤骨折,按照工伤鉴定司法鉴定等程序是可以得到相应赔偿的。但具体能够赔多少,需要看鉴定后确定的伤残等级。伤残等级是根据受伤严重程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