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且有权依法进行处罚。
  
  2、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已经发生。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之一就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经过案件的审理,可以做出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裁决。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裁决书,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出面强制用人单位履行义务。
  
  3、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没有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避免损失的扩大,劳动者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只需要随时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劳动合同即使依法解除,劳动者还可以依照前两种途径向用人单位追讨被拖欠或者克扣的工资,以及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违反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规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违反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规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吗?一、违反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规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吗?违反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规定不会受到......


·遗失物返还请求权诉状是什么格式
      遗失物返还请求权诉状是什么格式其实本来捡到别人的东西,就应该理所应当的交给公安部门,或者是及时的返还给他人,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但是随......


·认定虚假诉讼罪需要注意的问题
      虚假诉讼罪属于《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罪名,只能发生在民事诉讼领域,并且不仅仅是自然人能构成此罪,单位也是可以构成此罪的。实践中,对此罪进行......


·离婚了社会抚养费是否还需要缴纳?
      离婚了社会抚养费是否还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和离婚没关系,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针对超生的孩子,但是夫妻双方想故意采用这种离婚的方法来躲避社会抚养......


·从批捕到开庭的司法程序一般要多久时间?
      一、从批捕到开庭的司法程序一般要多久时间?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多久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多久一、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多长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


·孕妇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孕妇合同到期,公司是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只有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长春买房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长春买房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价格首当其冲应当考虑楼盘的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是否处在合理区间而不是过分虚高;另外也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条......


·济南这个城市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很陌生
      济南这个城市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很陌生,那么济南回迁房质量又是怎么样的呢?回迁房是什么呢?相信您也被这个问题困扰着,济南位于山东,但是并不是一个数......


·如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
      如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遗嘱继承中遗产的分配根据遗嘱的内容进行,遗嘱中是如何分割的,就如何分配,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


·企业改制净资产转让时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改制净资产转让时需要注意什么?我们知道,在我国,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所有制企业,他们有着自身的特点。所以在市场化进程中,企业改制有时是企业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