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在离婚孩子判男方女方抚养费怎么办?

一、在离婚孩子判男方女方抚养费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三、女方不付抚养费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其实,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标准跟男方或女方没有任何关系,法律从来就没有规定过,女方就理所应当的可以少给孩子支付一些抚养费了,女方如果有能力却不给孩子付抚养费,男方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是否可以相互继承财产?
      我国存在着不少再婚家庭,再婚家庭中,夫妻双方有可能都生育有孩子并在再婚后双方孩子共同生活在一起,这种关系也就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我们知......


·一、无证无牌醉驾驾驶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会怎么处理?
      一、无证无牌醉驾驾驶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会怎么处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是什么
      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是什么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


·商标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商标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现在专门有一种人,每天注册一些商标,等有企业需要时,就将其转让获取收益。而商标作为一个无形的知识产权,对于受让方......


·劳动合同法之前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法之前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内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关系着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国家发展大计和民众的福利。有了质量检测标准,才能约束施工方的......


·自己买房子交了认筹金什么时候交首付认筹金:就是开
      自己买房子交了认筹金什么时候交首付认筹金: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抽奖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您都知道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条件才行,而这其中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呢?对于准备结婚的的男女......


·抢注别人注册商标为域名如何处理?
      一、抢注别人注册商标为域名如何处理?一旦发现自己的域名被恶意抢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在由于域名的注册和使用而引起的域名注册人与第三方的......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的区别?
      在劳动者劳动过程中,有劳动报酬所得,也有工资所得,那这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呢?为了能够依法获得自己的报酬,避免吃亏,势必需要了解这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