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公司打公诉费用及不同诉讼的费用

公司打公诉费用及不同诉讼的费用
  
  在某些情况下,有些公司会提出一些公诉,但没有专业知识的情况下,会被人乘机骗取一些不必要的费用,在这里为您解答,公司打公诉费用到底需要多少?
  
  一、公诉
  
  诉讼费用制度的设立,有如下几方面的意义:第一,收取诉讼费用,可减少国家不必要的开支;第二,收取诉讼费用,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从而减少一部分不必要的诉讼,为国家、也为社会减少了浪费;第三,收取诉讼费用,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在我国,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可以分为三类: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公司诉讼不是公诉案件而是民事诉讼,而公诉属于刑事诉讼。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而公诉并不需要当事人进行交纳费用。
  
  二、民事诉讼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只涉及人身关系或人身非财产关系的案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通常是按件交纳的。在非财产案件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按不同的情况分别收取。按照《交纳办法》,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1、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2、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文章主要讲述的是有关于公司打公诉费用的基本信息,诉讼的意义以及不同案件的受理费用和交纳标准,并且讲述了公司打公诉并不需要交纳费用,公司在进行不同种纠纷时需交纳的费用也不同,不同数额的也有较大差距。希望能对打公诉的公司有一个好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实名举报后立案要多长时间
      根据民诉法规定,对符合民诉法119条规定的起诉的,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最后日期是什么?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最后日期是什么?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最后日期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消失之日起,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很多,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多少算犯罪
      即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但此时也不代表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需要看实际受贿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才行。那究竟法律中规定国家机关工作......


·在日常生活中,为了出行方便,很多人都购买了汽车,行驶汽车的时
      在日常生活中,为了出行方便,很多人都购买了汽车,行驶汽车的时候需要遵循相关的规定来确保行驶安全,其中一条规定就是禁止酒后驾驶。那么到底醉驾与......


·关于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关于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


·对于员工的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而定的,但这也必须
      对于员工的工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而定的,但这也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低于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员工工资......


·司机开车撞到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司机开车撞到人该承担什么责任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


·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各地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都有权按照流程征收属于公民依法获得的土地,在征收之前,都需要按照本省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公民......


·一、逃逸交通事故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逃逸交通事故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


·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
      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一、股权转让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