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2023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2023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一、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只要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标准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具体轻伤的鉴定标准为:
  
  1、颅脑、脊髓损伤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2、面部、耳廓损伤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3、听器听力损伤
  
  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4、视器视力损伤
  
  轻伤一级
  
  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受害人员一旦受到伤害时,应到当地指定的人身伤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时,我国的鉴定机构按照我国的鉴定标准执行。如受害者对鉴定标准有异议的,应提出行政复议,要求鉴定部门重新鉴定受害人员的人身伤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价格欺诈的13种行为都有哪些?
      价格欺诈的13种行为都有哪些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


·无证驾驶危险品车如何处罚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呢
      无证驾驶危险品车如何处罚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


·夫妻财产债务协议对善意第三人有效吗?
      夫妻财产债务协议对善意第三人有效吗?一、夫妻财产债务协议对善意第三人有效吗?夫妻财产债务协议对第三人无效,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关于财产可以自己......


·一、是哪里规定监护人的职责?
      一、是哪里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


·淮安市高铁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淮安市高铁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


·法律规定货车限行怎么处罚 一、法律规定货车限行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货车限行怎么处罚一、法律规定货车限行怎么处罚?货车进入限行区域的处罚标准是扣三分罚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离婚后,双方对子女依旧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和法律的判决来决定子女由哪一......


·厦门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农民在自己土地上建设的房子理论上没有实际产权,是小产权房的一种,这种房屋类型由于价格相对较低,深受厦门市民欢迎。厦门市为了规范小产权房交易,......


·对付不给抚养费的怎么办
      对付不给抚养费的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


·一、交通事故伤看一直不肯出院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伤看一直不肯出院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伤者一直不肯出院的处理方式为:不要操之过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对方,也更不要去为其垫付任何费用,......


·打离婚官司请律师要好多钱
      很多时候当事人打官司都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主要是因为有些纠纷,确实只有通过诉讼方式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就离婚来看,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处理的也是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