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借款一年到期没还需换借条吗?

借款一年到期没还需换借条吗?借款一年到期没还不需要换借条,借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将借款还清,借条应当退给债务人,借条就没有用了,可以由债务人销毁。若是没有经济能力,但是承认还款的,此时也不需要更换借条,签订和解书即可。相关的债务人没有及时进行还款的。相关债权人可以根据相关的借条和证据,索要自身合法的经济财产。也可以到相关的人民法院对这类事件进行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这类事件的影响。二、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讨债1、选择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应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当然在即将提起诉讼前,注意在双方协商调解中补签相关协议,约定好法院管辖地。2、申请财产保全债权人可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3、申请支付令或者公证还款协议若债务人对其所欠债务并不否认,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债权人则可聘请律师介入与债务人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并进行公证。对双方的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并根据自身债权债务的特点及对方的财产、经营情况,有针对性的草拟还款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有了这样的还款协议,还款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其所欠款项,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当然在时效即将到期之时,债权人要及时追讨或及时向法院起诉。一般在同一个借贷关系之中,债务人指需要书写以此借条即可。若是借款期限届满,需要偿还债务,但是却没有经济能力,此时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款期限即可,并不需要其重新书写一次借条。若是拒不偿还的,此时可以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开设赌场罪检察院不批捕的原因有哪些?
      一、开设赌场罪检察院不批捕的原因有哪些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


·刑事诉讼申诉条件包括什么
      一、刑事诉讼申诉条件包括什么(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租房合同毁约条例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起诉
      租房合同毁约条例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起诉?(一)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二)立案审查:1、不符合立案条件,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


·代位权规避诉讼时效的时间为多久?
      代位权规避诉讼时效的时间为多久?一、代位权规避诉讼时效的时间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短期时......


·民事诉讼开庭前流程
      民事诉讼开庭前流程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民事诉讼业务,特别是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工作的执业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胜......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无论是怎样的机动车,其实都是规定了核准人数的,即只能在规定范围内载人,否则就会构成超员。而在......


·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什么
      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什么一、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什么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主要是: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


·不配合工作被开除要赔钱吗
      不配合工作调动为由离职可以要求赔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


·法院调解离婚需几天 调解后还想离婚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中的调解包括了诉前条件和诉中调解,其中诉中调解属于法定必经的程序,即要是夫妻诉讼离婚,法院在受理了离婚案件之后,必须要先进行了调解之......


·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一、欠钱不还知道电话怎么办?1、知道欠款人的电话号码,那么可以通过电话号码查到姓名和其他信息。2、尝试用电话沟通......


·寻衅滋事罪拘留所14天后可以释放吗?
      寻衅滋事罪拘留所14天后可以释放吗?寻衅滋事罪拘留所14天后并不一定可以释放,对于达到了立案条件的,应当进行批捕并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