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把人打成轻伤会怎么处罚?

把人打成轻伤会怎么处罚?把别人打成轻伤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有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因家庭琐事,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虽然行为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但是行为人确有悔改表现,而且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已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给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被害人不追究打人致轻伤的责任的话,可以调解处理。但不能调解时,就需要按照先前做出的伤情鉴定结果,并根据伤情鉴定结果作出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二、构成故意伤害罪怎么量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量刑基准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到残疾标准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每增加1级残疾等次,基准刑增加六个月。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1级残疾等次,基准刑增加一年。4、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2级以上(含2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把人打成轻伤如果是故意为之,可构成故意伤害罪,按法律规定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伤者需要治疗,还有误工损失、营养补给等打人者都要进行赔偿。但如果是因为小纠纷、小矛盾误伤,双方又愿意和解,那么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妥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后会出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可有时也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后会出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可有时也会存在自己主动辞职的情况,而我们知道这两种方式是会对劳动者产生不同影响的。那么,......


·我国法律规定怎样申请专利保护?
      我国法律规定怎样申请专利保护?1、提供交底书,委托代理机构撰写申请文件,一般要20天-一个月时间(不委托代理机构的可以省略这一步骤);2、递交申请文件......


·咨询合同违约金条款具体有哪些
      咨询合同违约金条款具体有哪些1、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假结婚摊上真债务怎么办?
      假结婚摊上真债务怎么办?  一、假结婚期间债务的认定:  1、婚姻存续期间,男女一方或双方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假药案件惩罚性赔偿最低为多少倍来进行处罚?
      假药案件惩罚性赔偿最低为多少倍来进行处罚?一、假药案件惩罚性赔偿最低为多少倍来进行处罚?三倍来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


·立案侦查多大可能会批捕?
      一、立案侦查多大可能会批捕?立案侦查后,一般情况下都会被批捕,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出现犯罪事实认定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执行批捕程序。逮......


·外地社保补缴新政策怎么样?
      社会保险是对未来的保障,等到我们年老体衰,没有工作能力之后,退休之后,社会养老保险是我们生存的必需品,所以对现在的社保补缴政策,我外地社保补......


·股权投资公司转让股权应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股权投资公司转让股权应缴纳的税费有哪些一、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的赔偿主要是除了赔付医疗费以外,对于造成伤残的,还要赔付残疾赔偿金,而伤残......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


·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是什么?
      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是什么意思一、 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是什么意思?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在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