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关于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民事诉讼法对期间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期间种类和期间计算】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期间耽误和顺延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民事诉讼期间当事人死亡怎么办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集体组织等。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 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三)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四)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五)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六)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法院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起诉,让原告另行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查封隐名股东股权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查封隐名股东股权的最长时间是多久?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


·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由于工期长,涉及金额大,单位多,经常会发生工程纠纷。当事人为认定工程责任一般都进行工程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费用的,......


·交通事故自己出车祸后怎样处理,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自己出车祸后怎样处理,应该怎么办一、立即停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


·庭前准备
      一、立案后,法律文书及本院材料由书记员送达,当事人应当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二、被告应在收到起诉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


·卖淫嫖娼办案程序和处理办法是什么?
      卖淫嫖娼办案程序和处理办法是什么?一、卖淫、嫖娼办案程序?(一)传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


·工程质量在哪里举报,按照哪些程序处理?
      工程质量在哪里举报,按照哪些程序处理?现在很多开发商销售的都是期房,人们买到的房子仍然处于建设期间。对于业主而言,最关心的恐怕就是工程质量了......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怎么写?卫生洁具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卫生洁具购销合同怎么写?卫生洁具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卫生洁具购销合同买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北京购房资格需要什么材料
      在国家的首都北京购买套房子可谓是实属不易,对拥有北京户籍的人们来说可能并不是件难事,可对于外地人想在北京购买套房子可有些头疼了,暂且不说资金......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怎样的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怎样的纳税是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每一类征收对象的纳税标准随着群体或行业的不同,纳税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对于小规模纳税人......


·股东资格认定方法有哪些?
      股东资格认定方法有哪些?认定方法:依据股东名册的记录认定,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股份数,是向公司主张股权的要件,被记载的人没有必要向公......


·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可以扣多少工资吗?
      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可以扣多少工资吗?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