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小规模增值税退税流程是什么

小规模增值税退税流程是什么?1、填写退税申请表,附上税票、原发票、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复印件,交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2、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1)税率的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主要有17%、13%、11%、6%等几挡,而小规模纳税人现在一律适用3%的征收率;(2)发票使用不同: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的时候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账务处理的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计入成本,税款部分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而小规模纳税人按全额进入成本;(4)应交税金计算方式不同:一般纳税人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进项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交增值税税额。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增值税退税的操作流程其实特别的简单,只要准备的材料足够充分,税务大厅的工作人员经过审查以后,就会依法把税款退到当事人提供的账户中。特别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各地区都有增值税优惠政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大理一直是旅游胜地
      大理一直是旅游胜地,这里清新的空气和优美的风景让不少的人选择在大理买房子,当然有些人在大理买房子是为了能够在大理生活,而也有一些人在大理买房......


·上门打人致轻微伤量刑的处罚是什么?
      在生活中发生矛盾,有人通过武力来解决,受害人受伤,打人者不仅要赔偿医药费等一系类费用,还要根据受害人的身体情况的严重性,受到法律的相关制裁,......


·一般对于假释的人谁监督?
      一、一般对于假释的人谁监督?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1、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


·两个借款人怎么写借条?
      两个借款人怎么写借条?若是借款人有两个,那么可以自由的选择是写一张还是写两张借条,若是写一张借条,那么就构成了共同债务关系。若借条有两个借款人......


·故意伤害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


·一、醉驾五年后可以直考吗?
      一、醉驾五年后可以直考吗?醉驾五年后重新申请驾驶证的条件和程序与初次申领驾驶证情形相同。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醉驾进看守所能探视吗?
      一、醉驾进看守所能探视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


·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在哪打印
      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在哪打印一、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在哪打印1、在电脑浏览器上打开社保网上服务平台,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这一项并点击进入。2、下一步......


·工伤医疗费报销的相关规定
      工伤医疗费报销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或者是上班过程中出现意外,依法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可以在治愈后申请报销,报销的比例根据......


·离婚房子归孩子怎么办理?
      离婚房子归孩子怎么办理?需要离婚双方和子女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孩子未成年前提,需要孩子父母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代替孩子签......


·民事诉讼送达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送达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送达的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