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如果对补偿不满意,千万不要轻易签字。拆迁时应公布拆迁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如果没有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有什么要求?
      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有什么要求?一、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要求(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


·一、遗嘱公证中商铺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一、遗嘱公证中商铺继承需要什么材料?遗嘱公证中商铺继承需要以下材料,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


·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吗?
      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吗?一、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吗?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的公司的类别的话,它的人民币是不能够......


·什么是补强证据规则,如何进行对补强证据规则的理解?
      什么是补强证据规则,如何进行对补强证据规则的理解?一、什么是补强证据规则,如何进行对补强证据规则的理解?补强证据(corroboration)在英文中的......


·信用卡诈骗管辖地如何确定?
      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行为人利用信用卡实施的诈骗犯罪大多可以成立信用卡诈骗罪,这种犯罪的受害人数众多,因此,信用卡诈骗管辖地存在难......


·如何界定农村土地使用证四至
      如何界定农村土地使用证四至一、如何界定农村土地使用证四至?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


·协议离婚的该如何订立离婚协议
      通常只有以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其实才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毕竟缺少了这一材料,最终也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顺利领取到离婚证的。那实践中,对于协议......


·最新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最新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最新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


·按照法律已签字的口供能翻供吗
      按照法律已签字的口供能翻供吗一、刑事案件第一次的口供可以翻供吗?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


·商业秘密分为哪两等级?
      商业秘密分为哪两等级?一、商业秘密分为哪两等级?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包括: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背诚实信用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