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发生工伤致残,公司不给申请伤残鉴定怎么办?

发生工伤致残,公司不给申请伤残鉴定怎么办?
  
  在工作的时候发生工伤事故,并且还有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那么就要去申请伤残鉴定了。跟工伤鉴定一样,伤残鉴定也可以让公司去申请。不过,有些公司担心自己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就会不管工伤职工,不肯申请伤残鉴定。
  
  事实上,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强制要公司才能申请伤残鉴定,所以,一旦发现公司不肯给你申请的时候,你可以自己或是你的近亲属去申请,这都是可以的,有法律规定的。
  
  不过,这里的近亲属你得注意下,所谓的近亲属,在民事诉讼中是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确定自己以及其他人也可以去之后,接下来得按照下面的步骤去申请伤残鉴定:
  
  1、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这里需要提供的资料,应该包含《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伤残职工身份证明资料、就医病历等一切相关资料。
  
  2、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要是你拿的材料不全,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全。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查资料齐全后,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会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最后,其实现在做伤残鉴定并不像工伤认定那样有个时间要求,但是,即便如此,你最好也不要越拖越后面去弄,这会影响到你最终的伤残等级的。要发现你公司不肯给你申请的时候,你就要及时去申请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


·什么是涉外劳务合同
      含义涉外劳务合同也称为涉外劳动合同,是一个国家的劳务提供方,向另一国家的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劳务提供方支付报酬和有关费用的协议。涉外劳务合同......


·认罪态度好辩护词是怎样的?
      民事主体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若其他的民事主体,掌握了其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会向当地相应司法机关,提出司法救济的请求,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之后......


·失火罪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失火罪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


·醉驾抽血标准是多少
      醉驾抽血标准是多少根据现行标准,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为醉酒驾车。这样说似乎不大......


·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拒绝执行吗?
      行政法律已经渗透普及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到了监督管理我们的日常行为规范的作用。一旦你出现了违规违法的行为,就会受到行政处罚,但也不乏有人对......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想要知道究竟银行多久才能将贷款批下来,毕竟这关系到自己买房的大事。......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相关法律常识?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相关法律常识?一、预售定义商品房预售也称房屋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算不算童工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算不算童工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


·放弃继承房子又反悔法院支持吗?
      放弃继承房子又反悔法院支持吗?放弃继承房子又反悔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


·按2023新规划痕险报一次涨保费吗
      按2020新规划痕险报一次涨保费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