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打官司原告有发言权吗

打官司原告有发言权吗,原告有什么权利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和别人打官司的情况,对于原告来说我们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人想了解打官司原告有发言权吗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在此为您解释此法律常识,让您明白作为原告应有的权利。
  
  一、打官司原告的权利
  
  在打官司时原告是有发言权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有下列诉讼权利:
  
  (1)有权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有权委托代理人替自己进行诉讼。
  
  (3)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4)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
  
  (5)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和有其他紧急情 况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7)有权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8)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解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9)有权查阅和自费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10)有权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发问。
  
  (11)有权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
  
  (12)在法庭上,有权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13)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发表最后意见。
  
  (14)在宣判前,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15)有权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有权申请 补正。
  
  (16)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17)胜诉的原告,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对方如拒不执行,有权申请 人民法院执行。
  
  (18)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不能因申诉而停止执行。原告的各项诉讼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也有责任使原告能够充分行使依法 享有的诉讼权利。一切限制原告正当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二、打官司原告举证规定
  
  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
  
  (1)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
  
  (2)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通过上述文章的表述,我们已经知道了打官司原告有发言权吗的法律知识,原告是有发言权的,原告还有很多可以行使的权利,打官司原告还有一些必须履行的事项以及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们要更多的去了解以保证我们在官司中能够轻松胜出,如有不懂之处可以去咨询的律师为您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工伤误工费协调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我们工作中难免会遇见一些工伤事故。当遇到工伤赔偿时,当事人常常会与企业签订一些赔偿协议,其中很多人对工伤误......


·婚前检查都检查什么?婚前项目检查的好处有哪些?
      我们都有听说过在结婚之前是需要进行婚前检查的,婚前检查的目的就是检查是否有一些隐性遗传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后代生下畸形儿等先天缺陷孩子的......


·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农村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企业应该怎么应对欠款纠纷 一、企业应该怎么应对欠款纠纷
      企业应该怎么应对欠款纠纷一、企业应该怎么应对欠款纠纷追偿欠款,令人头疼心烦、苦不堪言。在企业发生了欠款纠纷后,为应对欠款纠纷,企业至少......


·金额达到多少钱构成合同诈骗罪
      金额达到多少钱构成合同诈骗罪?1、个人犯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当个人利用合同相关手段进行诈骗的,诈骗罪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成立......


·婚姻女方有重婚的迹象如何处理?
      婚姻女方有重婚的迹象如何处理?婚姻女方有重婚的迹象可以通过搜集证据,然后直接向法院诉讼来处理就可以了,毕竟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提出诉讼。《中......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开发商要赔偿
      绝大部分人都会买房,其中有不少都会选择在房产开发商那儿购买商品房。人们在买房时要精挑细选,一步都不能大意。在开发商违约时要及时向开发商索要赔......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浙江省规定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浙江省规定是什么?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浙江省规定是按照刑法当中359条和361条所作出的规定,对于相关的责任人员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


·网络诈骗50元犯法吗
      网络诈骗50元犯法吗?如今,有些年轻人网络操作的十分熟练,他们在好奇心和利益的驱使下,向别人发送不明链接来骗取钱财。随着国家打击网络诈骗力度的......


·刑诉法财保的法条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发生除了给受害人带来人身伤害外,还会导致其财产发生损失。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受害人家属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如......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1、必须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行为在情节上的加重。因此,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