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拥有了划拨土地却不是十分的清楚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在这里就有的我们从划拨土地出发介绍一下,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获得的方式以及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1、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经济适用房。2、划拨土地获得方式另外一种土地取得方式就是“出让”,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式。出让用地是当前最普遍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其主要特征是土地使用者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通过合同方式进行管理。不管是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只要项目依法取得合法证件就能取得房产证。3、划拨用地的使用年限《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上述就是与划拨土地相关内容
  ,其中包括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获得的方式以及划拨土地使用年限三部分。关于划拨土地还存在一些特别的情况,因此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建议看官以及详细咨询下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便可以帮助到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让您早日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交通事故中监护人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监护人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怎么判断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根据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


·房产继承权放弃异地公证材料具体有哪些?
      房产继承权放弃异地公证材料具体有哪些?房产继承权放弃异地公证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


·抢劫案件的办案流程是什么
      抢劫案件的办案流程是什么一、抢劫是刑事案件中国《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


·刑法中对不作为犯罪如何处理
      刑法中对不作为犯罪如何处理一、刑法中对不作为犯罪如何处理?对于不作为犯罪也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具体怎么处理要看相应的罪名。《刑法》第二......


·2023偷窃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一些偷盗行为,这很令人困扰。虽然有时偷盗的是手机、电脑等价值几千元的财务,但这些财务对于我们非常重要,一旦丢失将产生......


·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


·哪些证据材料不合法
      哪些证据材料不合法一、哪些证据材料不合法1、作证主体不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因此,无民......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


·司法鉴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在生活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与本案件相关的司法鉴定的结果,司法鉴定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证据的效力,这也是对案件处理的一种辅助......


·执行错误国家赔偿程序如何规定?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很多民间纠纷或者其他重要案件都需要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有时候由于执法人员疏忽导致审判结果的误判,对当事人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