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拿照片威胁别人的后果是什么

拿照片威胁别人的后果是什么?拿照片威胁别人的后果是根据情节轻重处5到10天不等的治安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敲诈勒索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被口头威胁没有录音能报案吗?可以报案,但口头恐吓威胁但是没有证据的话是不能定罪的,刑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拿受害人的照片威胁受害人的行为,不是一般的肖像权侵权行为,根据威胁别人想要达到的目的,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为了要钱,即便威胁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受威胁者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未成年人绑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未成年人绑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未成年人绑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其实通常情况下,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本来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就是一个比较繁琐和漫长的过程。那么在这一过程当中,如果是员工个人进行申请的话,......


·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
      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现在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债权债务合同的时候,都存在一个从合同的情况,在主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从合同也会跟着出现纠纷,那么保......


·除了国土局乡政府征收土地是否合法?
      除了国土局乡政府征收土地是否合法?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城镇化建设,所以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在我国,土地一般归国土局管理,国土局是实施土......


·委托合同终止情形具体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情形具体有哪些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


·刑诉法调取证据有哪些规定?
      在刑事案件中,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往往需要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进行调查取证。但是调取证据时为了实现最大程度上的公平公正需要对这一过程加以要求,并不......


·雇佣和被雇佣之间确立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但有的时候,一个人会
      雇佣和被雇佣之间确立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但有的时候,一个人会有两份工作和两个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为了规范市场,国家也出台了双重劳动关系司法解释......


·母亲二婚后的房子继承规定是什么?
      母亲二婚后的房子继承规定是什么?母亲二婚后的房子继承规定是在存在着遗嘱的情况之下,直接按照遗嘱继承,否则的话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


·故意犯罪与假想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犯罪与假想防卫的区别是什么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以资产池为基础的证券称为证券化产品。资产......


·在快速发展的中国来说
      在快速发展的中国来说,家家买小汽车已经不再是梦想,但是伴随着汽车的数量增多,酒驾也已经成为严重的问题,国家针对醉驾政策也是有所改变的,越来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