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涉外婚姻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这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与抚养费。那么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相关法律适用
  对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在确定涉外婚姻中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需要考虑实际的情况,包括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因此,不同的家庭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不同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入股合作模式有哪些方式
      入股合作模式有哪些方式一、入股合作模式有哪些方式投资入股方式主要有资金、设备、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可以评估的财产,是不承认干股的。二、......


·刑事诉讼法询问12小时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案件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查,并采取多种手段调查犯罪情况,其中就包括询问,这也是公安机关主要的强制措施之一。询问的对象可以是......


·告诉才处理就是自诉吗?
      告诉才处理就是自诉吗?一、告诉才处理就是自诉吗?自诉案件在刑事诉讼中分为三种: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亲告案包括5种: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


·法律规定判刑之后多久送监狱?
      一、判刑之后多久送监狱判刑过后多长送至监狱是不定的。但是判刑之后马上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算在刑期之内。判刑过后看是否上诉,不上诉的一......


·在取保候审签证能办理吗?
      在取保候审签证能办理吗?不能办理签证。在我国取保候审办签证有影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具体规定如下有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


·征地补偿协议是否要村民签字?
      征地补偿协议是否要村民签字?近年来,城市之间的差异化逐渐缩小,很多大城市周边的农村都不断地开发,很多农民的土地一不小心就被征收了。那么很多......


·在我国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在我国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费吗?1、测绘费:测绘费按各区的具体情况定,如:普通住房是1.36元/平方,商业房2.04元/平方,生产车间2.72元/平方。......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了什么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了什么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了什么(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与稳定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与稳定,我国对于醉驾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查处的标准也愈加严格。当判定为醉驾的时候,具有伤亡人员并且影响恶劣的情况会被判定为刑......


·离婚财产分割是以买时价格分的说法是否正确
      在离婚案件里面,因为婚姻关系里面的涉及太多需要结局的法律问题,特别是财产,财产分配时的根据就更加重要,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是以买时价格分这种说法......


·在我国关于行政拘留是怎样的
      有很多人都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感觉在生活当中根本就没有空余的时间去学习国家各种法律制度来填充和保护自己了。因此,关于行政拘留的这一概念,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