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转让吗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转让吗
  
  一、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转让吗?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不可以转让,因为署名权属于人身权。
  
  在我国,作者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具体包括十七项。其中,前四项(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为著作人身权,后十三项(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为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作品的作者可以许可他人行使或者转让上述后十三项权利,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著作权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产品名称:标题:《 》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 》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 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 》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3、第三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 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 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 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属于作品著作权人身权的部分都不能转让,也就是说作品的署名权只能归原作者所有,即便职务作品,作者都有署名权,作品的著作权在转让出去以后,作品上标的还是原作者的名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遗失物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
      遗失物原始取得是什么意思?遗失物原始取得是超过招领公告期,没有人来认领,此时遗失物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规定是“原始取得”。因为此时依据的是法律......


·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
      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想要缩短弱电工程时间,就需要制定一些分工明确紧凑的项目进度计划,只有制定了合理的进度计划,才能节约时间,而在出现特殊情......


·涉黄法人逃跑多久可以结案
      不会结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
      公司法人的债权债务有公司承担吗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


·单位怎样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在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日后就会有解除的时候。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情形,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那实践......


·房贷人中途死亡房贷怎么办
      房贷人中途死亡房贷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


·昆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昆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昆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24000元、21000元、18000元......


·延长工作时间的危害有哪些
      关于劳动者的上班工作时间,《劳动法》中是做出了相关规定的。要是单位在职工工作时间之外安排上班的话,则就属于延长工作时间。那对于职工来讲,延长......


·工伤鉴定已出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吗
      工伤鉴定已出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吗一、工伤鉴定的含义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


·刑事案的国家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
      国家在治国的时候一个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民主治国,所以国家的权力机关必须要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甚至为了保障我国的法制建设,国家专门制定的有国家......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区别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只不过二者通过方式不同,这也就是他们之间的不同点。除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