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房东不让转让门面怎么办?

房东不让转让门面怎么办?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人在发生自转租时,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出租人未解除合同的,转租关系仍然存在,不受影响;出租人解除合同时,转租合同是否也随之终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由于转租方与出租方没有直接的租赁关系,转租方自然无权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转租方能否向承租方提出请求,取决于转租方是否具有善意。
  
  只有在分承租人不知道或不应知道分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他错误地认为分承租人应将分承租人转租给分承租人。当转租人知道该转租是一种非经双方同意的转租时,应赋予转租人终止转租合同的权利。另一个问题是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承租人转租本身实质上就是违约。此时,采取限制性和歧视性立法模式的国家或地区允许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按严格规定解释的,承租人自行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这确实对保护出租人的利益非常有利。此外,承租人转租自身是否构成侵权也值得探讨。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人时,承租人的分租构成了对出租人所有权的侵犯。以上几点值得商榷。因为租约是财产的所有人(只有在业主用自己的财产租赁财产的情况下)是通过合同转让给承租人的,而业主仅保留处分权和为其他事情收取租金。
  
  因此,很难说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了侵犯。因此,支持出租人对此类侵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是不合适的。此外,承租人转租时所收取的租金是否存在不正当获利。出租人通过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使承租人将租赁物自转租以取得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是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的变相利用。由此可见,承租方所取得的租金并非没有法律依据,同时也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尤其是次承租方的利益)。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租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造成租赁物损害的第三人,应当赔偿损失。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5. 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和备案手续。
  
  (一)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法定权属证书;
  
  (二)出租人、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登记证明;
  
  (三)房屋租赁续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孩子监护权变更给亲人如何操作?
      孩子监护权变更给亲人如何操作?孩子监护权变更给亲人可以通过举证证明监护权需要变更,然后申请法院进行变更。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


·如何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定额控制指标?
      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定额控制指标,是总量控制任务分解到各医疗服务机构,形成医保责任风险共担机制的具体措施。这一定额控制指标包括两个方面:1、......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时效是多长
      别以为买保险没必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当事人的一部分损失。交通事故保险是绝大多数车主会去购买的,在生活中,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第大多数车主......


·员工工作失误扣罚全部工资合理吗?
      员工工作失误扣罚全部工资合理吗?不合理,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工资进行扣罚,除非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或者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用......


·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银行是非常常见的,可能对于您来说,银行它是用来存款或者是贷款的,但是实际上银行,它还具有一些其他的功能,比如说银行可以进......


·法律规定缓刑最轻是多长时间
      缓刑最轻是多长时间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


·居民土地使用证年限为多少年?
      居民土地使用证年限为多少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


·哪些行为属于组织卖淫罪
      哪些行为属于组织卖淫罪一、哪些行为属于组织卖淫罪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


·关于借款案中借条法院如何管理?
      借款案中借条法院如何管理?借款案中借条是可以证据由法院管理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要多长时间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要多长时间关于遗产公证,只要前期手续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刻取得,也即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