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专利侵权诉讼的具体管辖规定如下:1.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2.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的,由该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 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而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或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或受委托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或受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 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了专利的,由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 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转让超过其应有份额的专利权的,由转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接受方明知对方越权转让而仍然接受,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可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 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但给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假冒行为地或损害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有困难,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专利诉讼的类型有哪些1、专利行政案件,即以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专利局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包括应否授予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宣告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2、专利侵权案件,即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专利侵权行为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包括:侵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等专利权的案件。3、专利权属纠纷案件,即以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归属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作为原、被告的案件,包括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和专利权属纠纷案件。4、专利合同纠纷案件,即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件等。5、其他专利纠纷案件,包括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纠纷、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的纠纷案件。已经获得许可和没有获得使用专利的许可的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是有差异的,纠纷在发生之后,虽然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但是确定确定之前首先需要做的是,收集对方确实侵犯了专利的证据,否则即使向法院起诉,也会由于无法承担举证责任而败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有口供没证据多久放人
      看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


·梅州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梅州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征收土地的话,肯定会涉及到征收土地补偿款的发放。当然,有些地方征收土地的话,可能会有一些回迁房,那么如果......


·一、离婚案中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案中转移财产怎么办?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为防止其对共有财产予以隐藏、变卖后者损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一、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哪些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


·拒绝履行承诺要付什么后果?
      对于已经与对方或者公司约定过的事情如果没有履行的话,在我国法律中有相关的规定解释这一行为。您需要了解构成拒绝履行的条件适合什么,以及拒绝履行......


·一、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什么?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是多久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


·17岁怎么脱离监护人?
      17岁怎么脱离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伤人不一定负刑事责任,如果说交通事故没有发生非常严重的人员方面的伤亡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一、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