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获得补偿金的情形
1、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进行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申请工伤赔偿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劳动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劳动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劳动者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合肥市司法鉴定中心
距离全国人大常委会实施《关于司法鉴定管理决定》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随着国家对鉴定越来越重视,合肥市的司法鉴定队伍发展十分迅猛。在现在的很多诉......
·家政服务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家政服务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
·民事诉讼一审上诉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一审上诉期限是多久您对于民事诉讼可能并不陌生,很多人可能已经牵涉到其中,按照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会经历一审,一审不服的也会经历二审......
·房屋所有权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所有权证明是指对房屋具有支配权利的一种证明。在实际生活,有许多场合都需要房屋所有人出示这个证明,以证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并对房屋的具体信息......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一、债权债务公示期一般来说公司债权债务公示的有效时限是60天,但是实际情况多久还是得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来算。二......
·工伤鉴定不算残还有别的补偿吗
工伤鉴定不算残还有别的补偿吗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残级别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的。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
·一、农村离婚财产分割田地算吗?
一、农村离婚财产分割田地算吗?随家庭的破裂,而分割,即使按照土地随房的说法,也要分割。也就是说,如果当地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经结婚,那么,......
·正当防卫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